大良总商会“百千万工程”慈善基金
【百千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助力顺德区大良街道高质量发展。大良总商会发动热心企业、会员单位在大良慈善会名下设立大良总商会“百千万工程”慈善基金。
大良总商会“百千万工程”慈善基金
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助力顺德区大良街道高质量发展。大良总商会发动热心企业、会员单位在大良慈善会名下设立大良总商会“百千万工程”慈善基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以收定支”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三)其他社会捐赠。
第三条 帮扶对象
(一)支持大良街道开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二)支持大良街道开展扶贫济困、助学、敬老、助残、助医、拥军、优抚等慈善工作。
(三)支持大良街道开展科学、教育、体育、文艺、卫生环保、文化保育、民俗传统等公益活动。
(四)支持大良街道内开展的慈善公益项目活动及大良街道定点扶贫项目。
(五)由基金捐资人按照本会章程决定的资助范围。
第四条 申请资助需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申请:
1.项目申报书;
2.与所申请项目事项相关佐证材料。
(二)个人申请:
遵循《大良慈善会帮扶个案申请受理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提交资料。
第五条 审批程序
(一)大良总商会整理相关资料并初审。
(二)经大良总商会“百千万工程”慈善基金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经大良慈善会审核通过。
第六条 管理和监督
(一)本基金专设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大良总商会、大良慈善会共同组成;由基金委员会遵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大良慈善会章程》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
(二)本基金为冠名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资助对象;
(三)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将基金的执行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大良慈善会监事会、审计部门以及社会监督;
(四)大良慈善会有权对申请单位、使用单位或申请人使用善款的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发现善款没有被用于核准资助事项,挪作他用,或者发现申请善款所提供的材料和理由有虚假,大良慈善会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收回善款的部分或全部,情况特别严重者,取消今后申请本基金的资格。
(一)捐款渠道
捐款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慈善会
开户银行:顺德农商银行大良怡发支行
捐款账号:01308800008786
(捐款时请注明定向捐赠“大良总商会‘百千万工程’慈善基金”,无指定意向的善款归入大良慈善会本金)
(二)本办法解释权属大良慈善会;
(三)本办法自2024年1月2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