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地中海贫血病患者救助基金
为给予大良街道因患地中海贫血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医药帮扶。
大良地中海贫血病患者救助实施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给予大良街道因患地中海贫血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医药帮扶,大良慈善会按照《大良慈善会章程》,结合病患者的实际情况,坚持“救急救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帮扶对象
因患地中海贫血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大良街道户籍居民,在享受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责任人赔付、政府帮扶及其他基金帮扶后,仍无法解决医药费问题的地中海贫血病患者。
第三条 帮扶办法
(一)一般性治疗补贴:输血费、药费、检验费等治疗费用,按年度自付医疗费总额的50%予以补贴。救助最高限额为5万元。
(二)手术费资助:除捐赠者指定、按照捐赠者与大良慈善会捐赠协议实施帮扶之外,本会实行限额救助。按照个人负担费用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治疗费用单据)的50%予以帮扶。帮扶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三)为有需要地中海贫血病患者提供免费心理辅导、知识讲座等服务。
第四条 申请材料
申请帮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三)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四)申请年度治疗费用单据;
(五)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第五条 审批程序
(一)申请
由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登陆大良慈善会网站(www.daliangcsh.cn)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带备相关材料交至对口服务的志愿者组织、社工机构、行政服务站、村(居)委会。申请表必须用申请人本人姓名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由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名确认,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审批
对口服务的志愿者组织、社工机构、行政服务站、村(居)委会接收申请后,在7 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提出帮扶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大良慈善会审核。
第六条 扶助金的发放
大良慈善会审批后,符合帮扶条件的,直接将扶助款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后,大良慈善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平台告知相关组织提醒申请人查询到款情况。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属大良慈善会;
(二)本办法自2015年5 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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